1、原固原地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于1991年4月16日经原固原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批复成立(《批复》(固行办﹝1991﹞32号),并于4月29日举行了成立大会,出席代表56人。
常务副会长:马天芳
秘书长:马天芳
2、199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常务副会长:马天芳
秘书长:李培广
3、1995年底依据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关于变更我区各级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名称和标志的通知》(宁红会字﹝1995﹞007号),名称变更为固原地区红十字会。
4、2002年6月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固原市红十字会。
5、2005年7月,按照固原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市红十字会编制及领导职数的通知》(固市机编发﹝2005﹞14号),机构单设,列群团序列。
8、2007年10月依据《关于市红十字会增设内设机构的通知》(固市机编事发﹝2007﹞12号)设立办公室(正科级)。
10、2020年9月18日,四届市委2020年第21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固原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9月19日下发了《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20﹞32号)。
11、2020年9月28日,依据《关于市红十字会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固编发﹝2020﹞20号),核定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职数1名(副处级)、副会长兼秘书长职数1名(正科级)、专职副监事长职数1名(正科级), 增设业务科,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名。
12、2020年10月10日,依据《关于设立中共固原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和中共固原市红十字会党组的通知》(固党干字﹝2020﹞76号)成立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红十字会党组。同日,依据《关于童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固党干字﹝2020﹞77号),马红英同志任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书记,原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职务自然免除。
14、2021年12月20日,依据市委《关于魏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固党干字﹝2021﹞186号),马秀梅同志任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职务,晋升三级调研员;免去马红英同志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职务。
会长:张杰
常务副会长:马秀梅(女,回族)
副会长:姚志俊
兼职副会长:杨杰(回族) 程旭杰
秘书长:姚志俊
监事长:吴秉银